自由時報 / 代駕定型化契約11月上路 爛醉不得獨自找代駕

20190501

為遏阻酒駕,政府祭出重罰,也加強推廣代客駕駛服務。交通部近日預告訂定定型化契約,將代駕服務納管,規定駕駛須有職業駕照與良民證、事前告知收費標準與保險。另外,若已爛醉且無行為能力者,須有意識清楚的人陪同,否則不得單獨使用代駕服務,避免消費糾紛。新制最快十一月上路。

「代客駕車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預告草案,首度明訂代駕的收費標準、付款方式、保險等資訊。交通部說明,草案僅訂定基本規範,但各家有不同優惠與規定,開放由業者自行考量。

預告草案規定,若代駕者因交通事故、交通管制、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,無法於約定時間抵達,業者應即時通知消費者變更或終止契約。若代駕者已到約定地點等候,衍生費用由消費者負擔。消費者使用代駕服務期間,若因交通違規被開罰,須由代駕業者負責繳清;若發生車禍,代駕業者、代駕駕駛應負擔法律與賠償責任。

台灣代駕總經理劉子莊回應,樂見政府訂定遊戲規則,避免爭議,且草案參考日本、中國經驗,符合實際需求,例如排除醉漢、開放等候時間收費等。


原文出處:2019.05.01 自由時報 記者 陳宜加
立即呼叫 回上一頁
群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台北 02-2345-5209
  • 桃園 02-2345-5209
  • 台中 04-2322-3098
  • 台南 06-290-9777
  • 高雄 07-222-5203
  • service@twdd.com.tw
  •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7樓3之1
下載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