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新聞 / 酒駕修法完善配套仍有路要走 柯P推戒癮治療成效好

20190404

立院三月二十六日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除了加重罰則也規定酒駕致人於死(傷)、酒駕累犯、拒絕酒測者,需加裝酒精鎖及沒入車輛,另外還處罰酒駕同車乘客等。

交通部翻修施行細則後,最快下半年就會上路。不過罰則加重之餘,也得研擬如何執行嚴密配套,同時思考怎麼落實「酒後代駕」、「酒癮治療」等「治本之道」。

酒精鎖、同車共罰,仍需相關配套

據悉,交通部討論修法將近兩年,因擔心執行不易才遲遲未完工。知情人士指出,拿酒精鎖來說,交通部得先與經濟部標準局洽談出統一規格才能供廠商參考。除了防偽,為了預防代吹,酒精鎖要有DNA或人臉辨識功能;交通部也希望比照國外,做到酒精鎖可以在開車途中重複酒測才能再啟動車輛。

知情人士表示,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系統也必須註記使用酒精鎖的車輛,方便警方攔查以及確認機器安裝、運作狀況。

不過,新法規定,先吊照滿三年才能加裝酒精鎖,交通部應該有兩到三年的準備時間完成相關作業。

新法的另一個麻煩是「同車共罰」規定,目前罰則排除未滿十八歲、七十歲以上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,但不能排除乘客因不知情或無意識(例如酒醉)挨罰,未來恐引起爭議。據悉,蘇內閣曾為此召開跨部會議,法務部建議被罰者依《行政罰法》第七條「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,不予處罰」申訴,盼能解套。

此外,針對沒入車輛規定,交通部指出,酒駕者租車或開別人的車,原車主可以持證明向警方拿回車子。

但交通部指出,若車主事先就知情他人租(借)車用於酒駕,將照樣沒入車輛,但可能發生車主與警方各執一詞。交通部官員擔心,包括同車共罰等相關爭議衍生的申訴,第一線縣市交通事件裁決所、監理所等單位將首當其衝,各單位應及早擬定解決之道。至於不滿裁決者,可再循行政訴訟申訴。

新制沒入車輛恐衝擊第一線單位

而沒入的規定會讓多少汽機車遭殃?依照交通部的統計,去年依該條例取締的酒駕約十.五萬件,累犯為三.一萬件,其中有九五七四件拒測。交通部官員從該數據預估,新法上路後,恐有約四萬台汽機車遭到沒入,其中六成多是機車。不過機車暫時無法安裝酒精鎖,至於執行後一年內加裝酒精鎖的汽車可能達一萬多台。

「防制酒駕對台灣而言,早就走過嚴刑峻罰的階段,必須帶入更細緻的配套措施,才能取得根本性的成效,否則監獄只會愈塞愈滿。」一位參與此次修法討論的立院助理感嘆道。近日不少聲浪顯示,長期缺乏大眾運輸系統的中南部非常需要「酒後代駕」服務。根據警政署統計數據,一八年一月至十一月因酒駕造成的A1、A2類(二十四小時內死亡或超過二十四小時後死傷)交通事故人數(見表),前十名中南部縣市就占八名,這種先天不良的交通窘境,顯示提供服務或許比嚴罰更能解決問題。

交通部長林佳龍對外表示,交通部已著手研擬酒後代駕的定型化契約,最快十月就會上路。參與會議的業者、台灣代駕執行長劉子莊則說,定型化契約有助釐清業者與消費者的權利義務,提高保障降低糾紛。

鼓勵代駕、促進就業,政策須跟上

但他表示,台灣代駕現在只能登記「其他交通服務業」及「資訊服務業」,長遠而言,交通部要想辦法制定專屬業種,才有利政府推動「酒後代駕產業比照計程車減稅」等扶植政策;而代駕能與計程車做出市場區隔,既能防制酒駕又可以促進就業,很值得推廣。他評估:「台灣代駕目前每月約承接一萬趟次,以鄰近的韓國為例,(使用酒後代駕)每日約七十萬趟次,以台灣人口等比例計算,保守乘以一到三成,每日應該有三萬到九萬趟次需求;以就業人口看,韓國有三十萬人(含兼職)從事酒後代駕,用上述方法計算,可為台灣創造一.三萬至四萬個就業機會。」

目前台灣代駕消費者使用手機app媒合駕駛。代駕何先生就向《新新聞》表示自己已有兩千趟次載客經驗,這些人為什麼要叫代駕?他說:「三分之一客人有酒駕被抓的切身經驗(包括被關),不再抱著僥倖心理;另外三分之一則是因為親朋好友曾被抓過酒駕。可見酒後代駕確有其『剛需』。」何也描述,不只是晚上到凌晨有生意做,他也常接到民眾早上宿醉或中午參加酒宴後需要代駕的狀況。

台灣代駕設計行銷經理陳盈誌則分析,這幾年的酒駕宣導有效,許多民眾奉行要喝酒就不開車赴約的圭臬,但有時開車者推辭不了仍得喝酒,這時就需要代駕。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(TADD)秘書長林美娜指出,為鼓勵民眾多使用酒後代駕,TADD近期將推動由名人、酒駕受害者家屬等擔任代駕志工,民眾只要負擔比市價便宜的成本就可享有酒後代駕服務,她希望藉此提高使用代駕的黏著度。她也建議偏鄉地區可以結合村里既有的巡守隊提供代駕,「希望公益團體、志工先行,政府也要跟上提供政策誘因。」

戒癮治療可成功壓低再犯率

據報導,已有地方政府意識到此事。去年五月,金門縣政府就有意與台灣代駕合作,由金酒公司補助兩百萬元,當時傾向由廠商提供媒合機制並負責招募駕駛,盼推廣酒後代駕服務。劉子莊認為,公私合作模式很適合不易盈利的偏鄉地區,很可惜這個計畫在選後因政黨輪替而暫緩。

針對此次修法,醫界出生的立委陳宜民強調,刑罰遏阻成效有限,應該重視戒癮治療。TADD創會理事、前台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說,台北市長柯文哲主張酒駕慣犯應同時視為病人,所以他任內推動社會局與北市衛生局、台北市立醫院松德院區及台北、士林地檢署合作,已經成功壓低酒駕再犯率。許立民指出,地檢署會詢問被判緩起訴、可易科罰金及服勞役的酒駕累犯是否有意願接受酒癮治療,若有意願,將由衛生局贊助部分經費,另由松德院區接手療程,相關措施包括用藥及短期介入治療(個管師及心理師治療等)。

許指出,三分之二酒駕累犯者有酒癮問題,兩年來這個計畫共收治約兩百人,這些人一年內的再犯率為八%到一○%,比沒接受治療的二○%到二五%再犯率低上一倍,代表有效。許表示,酒癮戒治費用沒有納入健保補助,但他贊成患者自費,接受治療的動力比較大,至於家境清寒者,政府可另外規畫方案。

其實針對戒治酒癮,衛生福利部每年都有訂定預算重點補助不同醫療單位,但礙於經費等種種問題,鋪開效果有限;既然新法已納入酒癮治療,衛福部也必須抓緊機會加強與法院、監所的橫向聯繫,讓酒癮治療在全台灣全面鋪展,才能正本清源地解決問題。


原文出處:2019.04.04 新新聞 記者 張家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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